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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5968號陳信任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信任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函、第一次拍賣通知各一件。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6日
發文字號:花院胤112司執忠字第1596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信任之查封登記函、詢價通知函、第一次拍賣通知各一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968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楊駿鍠、陳信任間拍賣抵押物或質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忠股書記官黃慧中
- 發布日期:113-05-06
- 更新日期:113-05-0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