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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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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務部、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聯合舉辦「國民法官法專題講座」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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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14、18「國民法官法專題講座」研討會Ⅰ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務部、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於民國112年4月14日及同年4月18日聯合舉辦「國民法官法專題講座」研討會,邀請法務部鄧巧羚副司長、最高法院宋松璟法官、臺灣高等法院呂煜仁法官、臺灣高等檢察署廖先志檢察官、臺北律師公會尤伯祥常務理事主講,研討會開場由本院許仕楓院長、花蓮地檢署蔡宗熙檢察長、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分署洪培根檢察長進行開場致詞。二場研討會,與會之法院、檢察機關、律師、司法警察、調查局等共計150餘人參與,顯見各界對此議題之高度重視。

       許仕楓院長致詞時表示重大刑案發生,司法警察是第一線偵查人員,偵查蒐證優劣影響案件結果甚鉅,法官不再主導證據蒐集、而是退為中立的角色,故必須真正落實精緻偵查,使法庭活動得以順利進行。蔡宗熙檢察長表示第一線員警偵查成果,註定整個刑事訴訟程序成敗之命運,偵查能力愈充分,且愈符合法定程序時,審判結果才有可能達成目的。另強調需培養警察法庭作證能力,作證能力完備,才能將犯罪之人繩之以法。洪培根檢察長表示新制度的推行對於檢、警、調的司法偵查工作及案件起訴後進入國民法官法庭的訴訟攻防必將產生影響,新制實施前審檢辯已辦了115場模擬法庭,盼在業務執行面對大家都有所助益。

      研討會在經過審檢辯各自經驗分享及闡述下,三方對彼此意見都有一定的瞭解,新制度的施行,迎來全新挑戰,人力配套、事前工作,都得做足,不論審、檢、辯及司法警察們,都必須能對等發揮功能,缺一不可,並共同期許未來國民法官案件程序順暢進行,研討會圓滿落幕。

  • 發布日期:112-04-18
  • 更新日期:112-04-20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文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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