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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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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因應疫情調整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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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院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1年4月27日起取消實聯制,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仍維持至5月31日,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調整防疫措施如下:

一、進入本院人員均應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正確佩戴口罩,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並請配合落實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二、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取消簡訊實聯制,請洽公民眾下載「臺灣社交距離APP」並主動出示,以迅速掌握暴露風險。

三、聯合服務中心各項業務正常運作,但為減少人員群聚而提高感染風險,請依司法志工指示依序進入服務中心,並請參考以下建議:

㈠訴訟輔導請多利用電話(分機240、241)或視訊方式辦理,現場洽辦民眾請抽取號碼牌後,依司法志工引導依序進入服務中心詢問。

㈡陳情請儘量以電話、郵寄或電子郵件等方式辦理。

㈢非急迫性遞狀可郵寄,並請利用多元繳費方式辦理繳費。

㈣閱卷部分,請多利用聲請電子卷證方式辦理。

四、暫停辦理各機關、學校、團體及社區民眾預約申請法院參訪活動。

       本院將視疫情發展,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最新防疫指引規定,適時滾動檢討相關防疫作為,以提供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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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防疫措施(111.4.29版)pdf
  • 發布日期:111-04-29
  • 更新日期:111-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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