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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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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邀陳思帆法官談「國民法官相關子法之介紹」 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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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增進同仁對於國民法官案件審理及相關子法內容如何於實務運作之理解,本院於日前邀請司法院刑事廳調辦事法官陳思帆講授「國民法官相關子法之介紹」。

       首先,陳法官從選任程序、準備程序兩方面加以說明,陳法官表示目前選任程序已制定「國民法官選任辦法」,以求落實國民公平參與審判及兼顧國民參與負擔;另國民法官法下之主要任務,除傳統刑事訴訟當中證據能力、爭點整理、證據調查範圍次序及方法外,另須處理證據開示、選任程序等相關事項,法院並有做成審理計畫之義務。

       接著,陳法官提到,檢察官、辯護人於國民法官法下有協力確認證據、爭點、主張之義務,並且要慎選證據聲請調查,並說明檢、辯雙方主張明示義務與爭點形成及對爭點整理之重要性,避免突襲被告及保障被告訴訟權。至於如何達成簡化證據而慎選證據,應適當運用統合偵查報告或證據節本,並依照爭點取捨證據內容,簡化書證、使證人到庭詰問,兼顧國民法官之負擔,同時降低證據內容對於國民法官之衝擊、刺激,調查過程中亦應適切照顧國民法官心理影響,並解說目前子法關於審理計畫應行記載事項及具體形式,法院於制定審理計畫同時,應能保持執行上之彈性及變更。

       本次研習所涉課題眾多,陳法官徵引過往模擬法庭觀察所累積之經驗提出分享,同時多能引證日本學說及實務上作法,整體授課內容貫穿理論及實務,並兼顧目前實際模擬經驗,可謂十分豐富。在場法官、檢察官於研習中紛紛提出問題與陳法官討論、請益,與會人員可謂獲益良多。

       研習尾聲,本院許仕楓院長表示:「國民法官法即將於112年正式施行,除以模擬法庭擬真演練外,亦須持續透過研習、教育訓練加強同仁對此一制度及其相關子法之熟悉;此外,國民法官參與審判,如何向國民法官說明法律原則及審判程序、如何減輕國民法官的負荷等,對法院而言都是很大的挑戰;希望將來陳思帆法官有更多的時間與本院同仁分享關於國民法官的準備程序、審理計畫及選任程序等相關法制的實際操作,俾深化同仁對國民法官制度的瞭解。」

  • 發布日期:111-07-12
  • 更新日期:111-07-12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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