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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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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31號、111年度重訴字第11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與被告義祥工業社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法庭旁聽證核發暨核發登記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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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110年度重訴31號、111年度重訴字第11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與被告義祥工業社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案,定於111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時30分於本院民事大樓國民法官法庭(花蓮市球崙一路286號)進行準備程序;原定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3時40分準備程序之庭期取消。

二、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三、旁聽證核發登記作業網址如下: https://hld1.judicial.gov.tw/Observer/

檔案下載

  • 花蓮地院110重訴31號、111重訴11號旁聽公告(111.12.21準備程序)pdf
  • 發布日期:111-10-27
  • 更新日期:111-10-27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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