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程序新聞稿

字型大小:
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程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觀禮抽選

「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

       國民法官法於民國112年1月1日正式施行後,依據規定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之縣(市)政府,每年應依地方法院預估次年所需備選國民法官人數,於該年10月1日前以隨機抽選方式選出並造具初選名冊送交地方法院。
       本院因此於112年9月間通知花蓮縣政府辦理抽選次年度即「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於今日(25日)上午10時假該府統一採購開標室公開辦理抽選程序,抽選人數總計3,825名。
       本日抽選程序由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明良臻處長主持,本院刑事庭吳明駿庭長、國民法官科王馨瑩科長、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張立中主任檢察官、花蓮律師公會許正次理事長共同到場見證,抽選程序由縣府人員依法規規定操作電腦程式隨機抽選,全程公開、透明。
       依國民法官法及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製作與管理辦法規定,符合擔任國民法官積極資格為年滿23歲,且設籍滿4個月之花蓮縣民,經花蓮縣政府於9月24日篩選造具符合上開資格之民眾清冊,人數共計258,515人;本日抽選程序即由前開清冊之大水庫名單中隨機抽選出3,825人,並由花蓮縣政府將抽選結果附加電子簽章碼,造具備選國民法官初選名冊並線上傳送本院。
       今日抽選程序圓滿完成,後續本院將組成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利用司法院建置「個人資料資料庫自動化檢核系統」進行國民法官法規定之各項資格篩選,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供113年國民法官案件使用。
       相信透過國民法官逐一參與個案的審理,提出多元看法及視野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後,可讓事實的呈現更趨真實並貼近人民的情感,提升民眾信賴度,打造穩固的司法地基。

 

  • 發布日期:112-09-26
  • 更新日期:112-09-2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