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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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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法院至花蓮縣警察局宣導國民法官制度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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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11-15花蓮地院至花蓮縣警察局宣導國民法官制度Ⅱ

       花蓮縣警察局於113年3月11、13及15日舉辦「國民法官專題講座」,特邀本院吳明駿庭長及黃鴻達審判長擔任講座,解說對象為現職員警,三場講座除現場聆聽外,更與花蓮縣市各大分局現場連線,人數多達千人,演講內容豐富有趣,除解說國民法官法基本規範外,更深入說明制度特點、國民法官照料及反詐騙之重要性,現場反應熱烈,在場參與的警察同仁收穫滿載。

       黃鴻達審判長先於113年3月11、13日進行演講,精要流暢的解說制度內容,並強調雖然目前員警無法被選任為國民法官,但之後若有民眾有相關疑問,請警方可以協助民眾釋疑清楚。同年月15日吳明駿庭長則於演講中表示司法警察是第一線偵查人員,偵查蒐證優劣影響案件結果甚鉅,故必須真正落實精緻偵查。另針對民眾端若收到國民法官的選任通知,將會產生何種權利及義務作說明,更特別宣導反詐騙的重要性並介紹法院端針對民眾擔任國民法官之相關照料配套等措施,整場活動氣氛熱絡。

       國民法官制度已正式施行一年有餘,對位處犯罪偵查第一線之警察將是一大挑戰,希冀本次活動能讓警務人員對國民法官制度有更深入之認知,相信未來與民眾若有相關議題之公務接觸,即能提供更完善的說明,使社會大眾放心的進入法庭與職業法官合審合判,宣導活動圓滿成功。

  • 發布日期:113-03-18
  • 更新日期:113-03-18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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