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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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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繞法院」 司法更「親民」 花蓮地方法院辦理「逗陣繞法院」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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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方法院辦理「逗陣繞法院」活動 (1)

       國民法官制度已自112年1月1日起開始上路,年滿23歲的國民皆有機會經抽選擔任國民法官,為促使民眾對於「國民法官法」及「廉能司法」的瞭解,花蓮地院於113年7月3日上午辦理「逗陣繞法院」活動,邀請東華大學法律系暑期高中生營隊到院參訪,政風室安排防制破壞司法信譽宣導暨有獎徵答,避免民眾對司法人員廉潔操守產生質疑或誤解,現場反映熱烈並踴躍答題!
       活動當日特邀請刑事庭長吳明駿解說國民法官法相關規定內容,在吳庭長精闢深入的講解過後,引起參訪學生對於國民法官新制的關注,現場踴躍提問交流熱烈,深化學生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瞭解。此外,吳庭長並分享自身職涯經歷,由檢察官轉任法官之心路歷程,以及兩者之間的工作差異,讓學生了解檢察官、法官實質的工作內容。
       最後由本院院長蕭胤瑮主持交流座談,蕭院長表示歡迎東華大學法律系暑期高中生營隊到院參訪,蕭院長並於交流座談向學生介紹法院的運作以及法官的養成,讓學生瞭解法院係依法運作、依法審判,法官的養成則係透過長時間嚴謹的培育始能分發至各法院任職,此外,蕭院長亦鼓勵在場學生報考司法人員,未來加入司法團隊一起努力。
       參訪學生表示透過本次參訪直接與法院人員交流互動,有助於了解當前重大司法政策以及司法人員的工作內容,肯定本次參訪有效架構起司法與人民之間的對話機制,有助於提升司法信譽、增進司法信賴!

 

  • 發布日期:113-07-16
  • 更新日期:113-07-1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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