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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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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高分院暨花蓮地院聯合辦理家事調解委員研習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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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花高分暨花院聯合辦理家事調解委員研習 (1)
       法院調解委員的重要性,在於能協助當事人調處兩造之紛爭、解決兩造之爭議,具有省時、省錢、省力、自主決定且私密議題不公開的優點,案件調解成立亦能協助法院有效紓解訟源,共創法院與當事人雙方間三贏的結果。
       本次研習邀請於最高法院、臺灣高等法院及大台北地區各地方法院長期擔任家事暨民事調解委員多年並屢獲績優調解委員獎勵紀錄的蔡忠雄、蔡富傑調解委員到院分享家事調解經驗與技巧,並設計實務案例演練。
       本院院長蕭院長於致詞時讚揚蔡忠雄委員多年來對於各法院調解業務的協助,解決不少纏訟多年的困難案件,蔡富傑委員更是後起之秀,青出於藍,兩位資深調解委員長年耕耘與鑽研家事及民事調解工作,至今不論就總調解件數或成立率均為調解界之翹楚。
       上午場研習主題為「家事調解經驗分享-綜論家事調解案例分享、家事調解技巧」,蔡委員席間言談懇切,分享於調解現場態度公正客觀的重要性,支持當事人自主解決紛爭與理性發言,重要的開場白,如:「在調解是你們說了算」。提醒調解程序的處理也沒有一定對錯之分,需立基於當事人最佳利益考量,了解其訴訟背後的真實目的,如何協助雙方達成目標,勉勵與會人員要能善用同理心與說話技巧,並能與法官、案件訴訟律師互為合作關係。
       下午場研習部分,安排「家事調解案例實務演練」的分享,蔡委員精心設計離婚事件、扶養費事件與請求確認親子關係存在的案例討論,並以小組演練,分別扮演當兩造當事人、調解委員與觀察員方式進行,成員彼此討論熱烈,回饋課程收穫豐富,期待未來可繼續辦理。
       本次研習辦理本於資源共享,為花蓮高分院暨花蓮地院首次聯合辦理家事調解委員研習,共計有花蓮高分院、花蓮地院、臺東地院等約40名家事及民事調解委員參與,透由資深家事調解委員的分享與跨院交流,更能增進與會調解委員實務調解技巧精進。
  • 發布日期:113-09-25
  • 更新日期:113-09-25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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