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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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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辦理家事調解委員專業研習 聚焦離婚實務動態新發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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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辦理家事調解委員專業研習 (1)
       為強化家事事件調解專業知能與瞭解司法實務新發展,本院於114年9月5日辦理家事調解委員專業研習,邀請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林易典教授,以「離婚相關實務動態之新發展:離婚法定事由的認定與證據取捨及通姦侵害配偶權之爭議」為題進行專題演講。
       林教授首先回顧離婚制度的歷史發展與立法背景,並以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4號判決為切入點,說明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責配偶離婚請求權」之釋義與相關討論,並分享最高法院近期相關判決與實務見解,內容涵蓋離婚法定事由之認定、請求權過苛與否的討論、請求權排除適用範圍等,深入淺出引導調委思考婚姻權利義務之演變,並搭配歷史脈絡、法學理論與實際判決的論述,協助調委理解現行實務的典範移轉與背後意涵。 
       此外,林教授也針對在通姦罪除罪化後,是否仍保障配偶權及相關侵權行為之請求進行深入分析。在證據取捨方面,林教授指出離婚事件常涉及隱私證據,如對話紀錄或照片等,藉此探討證據能力、隱私保障與訴訟公平等議題。
       最後,安排林教授和與會委員現場提問與交流,委員踴躍分享處理有責一方提出離婚案件的調解經驗。本次研習透過實務討論與學理交流,加深對案件流程及爭點認定的理解,研習活動圓滿完成,與會成員表示獲益良多。
  • 發布日期:114-09-15
  • 更新日期:114-09-15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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