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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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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 Here We Go!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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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 Here We Go!

    國民法官法自民國109年7月22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將於112年正式上路,屆時法庭將由3名職業法官以及6名透過隨機抽選的國民法官共同組成,國民法官得親身參與案件的審理、評議、宣判,親歷親聞法庭現場。又國民法官採行起訴狀一本主義,所有的卷證資料將在法庭上即時呈現,可以防止預斷並且避免汙染心證。

    為更進一步地推廣此一制度,協助民眾在新制上路前熟悉該法,本院於1月20日上午由民事庭林育賢法官至花蓮縣玉里鎮公所辦理講座,透過1個小時的時間向在場的公所同仁宣導國民法官,期待未來能透過相關人員的協助,讓國民法官的推廣可以更加順利。

    另本院於1月21日上午,於花蓮縣社區文建關懷協會舉辦宣導講座,透過簡報的方式向在場民眾講解、說明國民法官的運作模式,包含如何選任、相關的權利義務以及違反的罰則等等,參與民眾踴躍發言、提問,對國民法官興趣滿滿,亦期待未來有一天自己能夠實際參與審判,親臨法庭身歷其境。

多元價值 完全參與

法庭白話 深度交流

    能審也能判的國民法官,即將於不久的未來實行,期透過國民法官的參與,將社會的多元價值融入判決之中,大大提升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讓司法展開新的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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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04花蓮地方法院-宣導國民法官制度活動新聞稿odt
  • 110-004花蓮地方法院-宣導國民法官制度活動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0-01-25
  • 更新日期:110-01-27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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