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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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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就李O祥等人財產續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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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太魯閣自強號列車重大傷亡事故,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以下簡稱臺鐵)就李O祥等人財產續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乙事,本院說明如下:

一、臺鐵於民國110年4月7日下午持本院同年月4日另准予對李O祥、O祥工業社及O新營造有限公司於新臺幣4億4830萬元財產範圍內予以假扣押之裁定,聲請強制執行。

二、本院受理前開假扣押執行後,於臺鐵依假扣押裁定所命擔保金辦理擔保提存後,隨依臺鐵聲請執行之財產標的(對於第三人之工程款債權等)核發執行命令而予查封扣押(禁止第三人支付李O祥等人),迄於今日執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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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4-09
  • 更新日期:110-04-0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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