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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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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揭牌成立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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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開啟國民法官業務整合新視野

國民法官法定於民國112年上路,屆時各法院將敞開大門,讓國民與法官一同坐上法檯合審共判,為實踐司法改革之目標,建立司法新制之前置作業如辦理模擬法庭、舉辦各類研討會、教育訓練活動及滲透社會各層面之宣導活動均綿密進行中,各地方法院無不兢兢業業依照司法院各類計畫之進程辦理。

司法院於民國110年1月18日修正發布「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處務規程」(下稱處務規程),主要增訂國民法官科設立及業務職掌範圍之規定,並陸續通過國民法官法各相關子法,業務內容日趨複雜,本院許仕楓院長向來高度重視國民法官業務,認有成立專責科室之必要,依處務規程於110年5月1月正式揭牌成立國民法官科,將原分由各科室承辦之模擬法庭、教育、宣導及初選國民法官審核等業務整合由國民法官科進行,並於未來受理案件時負責國民法官之保護及照料,配合司法院辦理國民參與審判制度成效評估等相關事項。

國民法官新制不僅是國民全新權利及義務,對各地方法院而言也是全新挑戰,本院國民法官科將充足各項準備,讓國民與法官順利攜手開啟司法新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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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27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揭牌成立新聞稿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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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9
  • 更新日期:110-05-1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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