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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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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標準均提升至第三級,再強化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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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因應全國疫情警戒標準均提升至第三級,再強化防疫措施新聞稿

本院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19)日宣布除先前已經提升為第三級警戒區域之臺北市、新北市外,自即日起至同月28日止,提升全國其他地區為第三級警戒區域,基於防疫優先原則,爰採取下列作為,再強化防疫措施:

一、本院聯合服務中心大門設置防疫期間日間收件窗口;其他非急迫性之遞狀、繳費、閱卷等項,請民眾以郵寄、傳真或斟酌暫緩辦理,並請當事人多加利用多元繳費方式,避免到院臨櫃繳納。

二、公證業務,民眾應事先以電話預約,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外,均暫緩辦理。

三、登記處之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外,暫緩辦理;提存所之業務,若屬清償提存案件,請民眾以郵寄、匯款方式辦理。

四、聯合服務中心仍照常受理收受書狀、閱卷及訴訟輔導等業務,惟須配合人流管制,同時間在服務中心內之洽公民眾人數不得超過5人,請洽公民眾持號碼牌依序辦理。另為避免民眾外出,增加受感染之風險,爰鼓勵民眾上網擷取空白書狀、多加使用郵寄遞狀、以電話進行訴訟程序諮詢。律師或其他當事人聲請閱卷時,盡量聲請電子卷證,可免因書面閱卷而舟車勞頓及增加感染病毒風險。

五、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暨花蓮律師公會於本院駐點之律師諮詢服務,及家事服務中心、家暴服務處於本院駐點之服務,均暫時停止服務。

六、進入本院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並一律採取實聯制,需以紙本填寫或QR CODE掃描登錄「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

七、如有具時效性、緊急性之必要開庭案件,於庭畢後,均進行法庭空間消毒作業。

八、為確保辦公室環境安全,本院每日亦對電梯及開放空間進行消毒。各重要出入口,均設置酒精消毒器,供洽公民眾及同仁使用,同仁上班亦隨時佩戴口罩,以維護自身及洽公民眾之安全。

九、本院另基於防疫優先原則,依司法院今(19)日宣布擴大居家辦公措施實施範圍及於全國所屬機關,於維持公務正常運作原則下、調配人力,啟動居家辦公措施。

加強防疫、人人有責,本院後續亦將視疫情發展,滾動式檢討各項防疫措施,提供同仁及民眾一個安全、安心的辦(洽)公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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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5-19
  • 更新日期:110-05-1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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