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花蓮地院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12日,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字型大小:

花蓮地院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12日,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第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12日,本院依司法院之「因應COVID-19疫情第三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110年6月7日修正版)」,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公務正常運作,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並公告如下:

一、本院原則上仍全面暫緩開庭。但:(1)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必要之案件,(2)個案符合遠距視訊(包含延伸法庭)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不在此限。

二、應例外開庭之案件,將另行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關係人;除經審判長同意外,以法院通知的當事人或訴訟關係人始得進入法庭,若有家屬陪同之必要,應以1人為限。且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措施規定,除於法庭活動區設置隔板外,其餘席位(包括旁聽席、延伸法庭等)均採1.5公尺社交距離及梅花座。法庭內人員並均應全程佩戴口罩。庭畢後本院並進行法庭空間消毒作業。

三、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拍賣程序以通訊投標方式行之,動產拍賣程序暫緩;除執行戶外土地查封及有緊急處理必要者外,暫停出差查封業務;同時間在民事執行處內洽公之民眾人數不得超過2人,請洽公民眾依序耐心等候。

四、調解事件除得以遠距視訊行調解者外,均暫緩進行。

五、公證業務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其他認有即時處理之必要者以預約登記,原則均暫緩辦理。

六、本院聯合服務中心實施人流管制,同時間在服務中心內之洽公民眾人數不得超過5人,請洽公民眾依序辦理,相關業務部分異動情形如下:

訴訟程序諮詢窗口暫停服務,請改採以電話或視訊諮詢。電話03-8225144轉分機241,各視訊諮詢地點請至本院官網查詢。

聯合服務中心大門設置防疫期間日間收件窗口;非急迫性之遞狀、繳費、閱卷等項,請以郵寄、傳真或斟酌暫緩辦理。

陳情業務:僅受理電話、郵寄及電子郵件陳情。

七、閱卷室採取人數上限管制,採一進一出,請耐心等候。

八、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暨花蓮律師公會於本院駐點之律師諮詢服務,及家事服務中心於本院駐點之服務,均暫時停止服務;家暴服務處自6月15日起恢復本院駐點服務,並限以電話諮詢。

九、進入本院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攜帶手機之民眾,請配合本院各院區入口處以掃描QR-Code登記;未攜帶手機民眾,應填寫紙本「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

以上防疫措施敬請配合,造成不便,尚請見諒。

如有疑問請洽各業務承辦人員。

檔案下載

  • 110-035花蓮地院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12日,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odt
  • 110-035花蓮地院因應全國三級警戒期間延長至7月12日,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0-06-28
  • 更新日期:110-06-28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