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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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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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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準備程序活動 Ⅰ

於法有據,防疫有方

本院嘗試以U會議進行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

特別條例、U會議,兼顧防疫與司法訴訟程序運作

       自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以來,全國三級警戒持續延長至7月26日,若疫情持續延燒,作為國家重要功能的司法權,不能跟著停擺,為維持司法程序有效進行,司法院緊急草擬「傳染病流行疫情嚴重期間司法程序特別條例」於6月18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於6月27正式生效,適時鬆綁了視訊開庭、電子傳送文書、開庭席位等等法律限制,使司法機關在防疫措施下,可以更廣泛透過遠距視訊等進行訴訟程序,助司法走出疫情困境。

       為維護疫情期間以科技設備進行相關程序之資訊安全,司法院採用國內業者研發,已為公務機關、國立大學採用之「U會議」作為遠距視訊開庭之軟體,參與者可以透過視訊觀看、聆聽法官、當事人或關係人的表情與發言、檢閱證物,也可以透過視訊陳述意見、回答問題、提交文書與證物,全國司法機關均已上線使用,足以因應遠距視訊開庭需求。

標準版視訊開庭,演練新制不鬆懈

       於疫情警戒期間,為避免人員群聚升高防疫風險,司法院指示近期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均暫緩辦理,惟本院依前開特別條例相關規定,使用科技設備以遠距方式實際演練模擬法庭準備程序,嘗試於全球常態化之疫情現況兼顧司法之運行。

       本院109年度第一輪次第二場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準備程序活動於7月9日上午舉辦,由刑事庭許芳瑜審判長、粘柏富法官、邱韻如法官組成合議庭,花蓮地檢署黃雅楓檢察官、王柏舜檢察官擔任公訴檢察官,辯方則由吳秋樵律師、林其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涉犯刑法第271條殺人罪實際案例進行擬真演練,同仁飾演之被告設定目前羈押於看守所,於法院另一處所充作看守所現場,由檢、辯與被告三方與法庭現場以U會議系統視訊連線進行準備程序,演練過程順利流暢。

       除法庭活動參與人員外,本院邀請臺南地方法院陳欽賢法官及臺灣大學法律學院謝煜偉副教授擔任本場模擬法庭之評論員,另邀請花蓮地檢署鍾和憲檢察長、花蓮律師公會許正次理事長及本院法官們以遠端登錄U會議系統上線觀看演練實況。

審核小組成立,嚴選參與資格

       於模擬法庭準備程序終結後,由合議庭以電腦隨機方式自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共計1031人中選出150位候選國民法官,待疫情緩解,另行擇定選任程序及審理期日,屆時再從150名候選國民法官當中選任6位正選國民法官及4位備位國民法官與合議庭法官合審共判。

       前開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的產生方式,係本院依國民法官法第18條規定,由本院許仕楓院長、黃鴻達庭長、花蓮地檢署張立中主任檢察官、花蓮縣政府民政處李葳副處長、東華大學蔡志偉副教授及花蓮律師公會推薦洪維廷律師共同組成審核小組,就花蓮縣政府所提供的1125名民眾之初選名冊依「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職權行使辦法」相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最後篩選出1031名符合資格的備選國民法官。

       權衡疫情在短期內無法緩解,國民法官新制需要透過一次次實際案件的模擬演練,才能在過程中更熟練、上手,輔以建置完善的U會議視訊設備,加上人流管控,保持社交距離等防疫措施,亦審酌程序進行無礙於被告防禦權之有效行使,種種因素通盤考量後,本院嘗試以U會議視訊設備進行準備程序,除了達到演練目的外,面對疫情不定的未來,或許也是一次國民法官模擬法庭的超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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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0-038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辦理國民法官模擬法庭活動新聞稿pdf
  • 發布日期:110-07-15
  • 更新日期:110-07-1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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