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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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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31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與義祥工業社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110年7月26日下午3時庭期旁聽名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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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31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110年7月26日下午3時庭期,民眾旁聽名冊如附件(記者旁聽證無媒體記者上網登記)。

二、公告取得旁聽者,請於開庭當日下午2時20分至2時50分於本院花蓮簡易庭開庭報到處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視同放棄,由當日至現場排隊之候補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候補至額滿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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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附件-花蓮地院110年度重訴字第31號旁聽名冊pdf
  • 發布日期:110-07-23
  • 更新日期:110-07-23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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