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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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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因應全國二級警戒期間延長至8月23日,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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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8月10日起延長疫情警戒為第二級至8月23日,本院為維持公務正常運作,兼顧防疫需求,依司法院延續「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110年7月23日版)」,爰同步延長相關防疫措施,並公告如下:

一、本於防疫優先原則,並維持審判業務正常運作,依司法院相關指引訂定本院開庭進行方式及原則如後:

個案符合遠距視訊之法令及軟硬體設備條件,且能維護當事人及關係人合法權益之情形者,依個案情形,採用標準型、延伸法庭型或混合型遠距視訊方式開庭。

實體開庭之案件,法庭內席位除設置隔板外,其餘座位保持1.5公尺以上安全社交距離或梅花座(包括主法庭、延伸法庭),如逾法庭審判活動區得容納之適當人數上限時,將更改至較大法庭,或依法將所逾適當人數上限部分,改採延伸法庭型、混合型遠距視訊方式進行。

二、參與開庭及旁聽者之相關規定及座位數依本院訂定疫情警戒期間建議開庭人數及旁聽等指引辦理,此部分請至本院官網查詢。

三、民事執行處不動產拍賣程序,除必要時採現場投標外,以通訊投標方式為之;開標時到場民眾應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及遵守防疫相關規定。同時間在民事執行處內洽公之民眾人數以不超過4人為原則,請洽公民眾依序耐心等候。

四、本院聯合服務中心臨櫃收受書狀、閱卷、提存及陳情等業務正常運作,並實施人流管制,同時間在服務中心內之洽公民眾人數以10人為限,依序辦理相關業務,但為免民眾群聚,增加染疫風險,仍請民眾多利用郵寄、線上或多元化繳費等方式辦理,以避免直接接觸。有訴訟諮詢需求之民眾,亦多加利用電話或視訊諮詢。

五、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暨花蓮律師公會於本院駐點之律師諮詢服務暫緩辦理,若有諮詢服務之需求,請洽法扶花蓮分會辦理;家事服務中心及家暴服務處於本院駐點人員可正常到院上班,民眾若有服務需求,限以電話諮詢。

六、進入本院各院區應配合量測體溫、手部消毒、全程佩戴口罩,攜帶手機之民眾,請配合本院各院區入口處以掃描QR-Code登記;未攜帶手機民眾,應填寫紙本「健康聲明及實聯制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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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08-09
  • 更新日期:110-08-0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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