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旁聽名冊公告

字型大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110年9月16日上午9時30分、9月23日上午9時30分、9月28日上午9時30分庭期旁聽證名單

一、本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110年9月16日上午9時30分、9月23日上午9時30分、9月28日上午9時30分庭期旁聽證名單如附件(旁聽證上網登錄已額滿,依網路登記報名順序先後排定座位)。

二、報名者請於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至本院投標室(聯合服務大樓),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如有至現場排隊之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檔案下載

  • 附件1-花蓮地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旁聽名冊(民眾)pdf
  • 附件2-花蓮地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旁聽名冊(媒體)pdf
  • 發布日期:110-09-14
  • 更新日期:110-09-14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