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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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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110年10月13、15日行準備程序,法庭旁聽證核發暨核發登記作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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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法庭旁聽證核發暨核發登記作業:

一、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定於:

1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開庭,並於第4、7法庭設置延伸法庭。

110年10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開庭,並於民事執行處投標室設置延伸法庭。

因法庭旁聽席位有限,為維護法庭秩序,爰依規定核發旁聽證,領有旁聽證者始可入庭旁聽。

二、旁聽證核發登記作業網址如下:https://hld1.judicial.gov.tw/Observer/

 

檔案下載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旁聽公告pdf
  • 發布日期:110-09-30
  • 更新日期:110-09-30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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