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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旁聽名冊公告
本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110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準備程序庭期旁聽證名單
一、本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110年10月13日、15日上午9時30分庭期旁聽證名單如附件。
二、㈠10月13日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至本院法庭大樓報到;
㈡10月15日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至投標室(聯合服務大樓)報到;
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如有至現場排隊之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檔案下載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原矚訴1號旁聽名冊(10.13、10.15)pdf
- 發布日期:110-10-13
- 更新日期:110-10-13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