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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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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旁聽名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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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110年10月13日上午9時30分、10月15日上午9時30分準備程序庭期旁聽證名單

一、本院110年度原矚訴字第1號被告李義祥等過失致死等案,110年10月13日、15日上午9時30分庭期旁聽證名單如附件。

二、㈠10月13日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至本院法庭大樓報到;

       ㈡10月15日開庭當日上午8時50分至9時20分至投標室(聯合服務大樓)報到;

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如有至現場排隊之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檔案下載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原矚訴1號旁聽名冊(10.13、10.15)pdf
  • 發布日期:110-10-13
  • 更新日期:110-10-13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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