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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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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疫情二級警戒延長至11月1日,花蓮地院維持既有防疫措施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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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日前宣布全國疫情警戒第二級延長至11月1日。本院秉持防疫優先原則,除依司法院公布之防疫指引外,維持既有防疫措施(https://hld.judicial.gov.tw/tw/cp-8637-508163-23c50-311.html),以利防疫及公務持續穩定運作。

       本院將視疫情發展,依據指揮中心及司法院最新防疫指引規定,適時滾動檢討相關防疫作為,以提供同仁及洽公民眾之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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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0-10-19
  • 更新日期:110-10-1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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