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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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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矚訴字第1號被告潘益堂等偽造文書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旁聽名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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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110年度矚訴字第1號被告潘堂益等偽造文書等案(即臺鐵408次太魯閣列車事故案),110年10月29日上午10時準備程序庭期旁聽證名單

一、110年度矚訴字第1號被告潘堂益等偽造文書等案,110年10月29日庭期旁聽證名單如附件。

二、10月29日開庭當日上午9時20分至9時50分至本院法庭大樓報到,憑採訪證件(媒體、記者)、身分證、護照或駕駛執照,領取旁聽證,旁聽證不得轉讓或代領。逾時未領取者,視同放棄,如有至現場排隊之媒體、民眾依排隊先後順序遞補至額滿為止。

檔案下載

  • 花蓮地院110年度矚訴字第1號被告潘堂益等偽造文書等案(110.10.29旁聽名冊)pdf
  • 發布日期:110-10-28
  • 更新日期:110-10-28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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