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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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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110年度重訴字第31號原告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與被告李義祥等間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110年11月10日行言詞辯論,法庭旁聽登記作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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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維持疫情警戒標準為第二級及司法院110年10月28日「因應COVID-19疫情第二級警戒地區之法院防疫指引」,本院自110年11月2日起彈性調整防疫措施,關於法庭人數不再加以限制,旁聽區民眾可依序入座旁聽。

二、本次開庭在本院花蓮簡易庭民事第一法庭,旁聽席共有48席,其中提供記者旁聽6席、民眾旁聽42席(請至本院網站登記https://hld1.judicial.gov.tw/Observer/;網路登記時間延長至11月5日止);另有當事人等候區為延伸法庭,有24席可供民眾現場報名。非經法官許可,不可使用3C產品拍照、攝影、錄音、錄影,且應關閉電源或調整為靜音、震動模式。

  • 發布日期:110-11-02
  • 更新日期:110-11-02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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