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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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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辦理「家事婚姻與親子事件面面觀」研習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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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院辦理家事調解委員在職訓練Ⅰ

       一般民眾進入法院,面對各式各樣不同的司法人員,因對於司法程序的不瞭解,心情上往往忐忑不安,需求更多友善司法機制與人員專業訓練。

       相關家事事件中,讓民眾因為家務事上法院更是需求心理上的調適,而人民初入法院接觸人員多數為本院聘任家事調解委員。有鑒於此,本院於01月14日針對院內家事調解委員辦理專業在職訓練「家事婚姻與親子事件面面觀」研習,邀請華人共親職中心暨花蓮縣兒童暨家庭關懷協會秘書長,且同為司法院家事調解業務諮詢委員林秋芬諮商心理師/社會工作師,分享關於「共親職的挑戰-婚姻、親子事件的調解技巧」提供本院調解委員於處理調解案件相關實務技巧與案例研討。

       本次研習同為本年度第一場家事調解委員研習,邀請本院大家長許仕楓院長為各位盡責且專業的家事調解委員頒發聘書。院長於受邀致詞時表示:「早期家事事件審理可運用資源相當有限,在基於兒童最佳利益的考量上,即使父母離異,孩子仍有需求快樂成長的環境與同時擁有父母的愛,並引述近期幾則重要法院判決勉勵與會成員在圓滿解決家庭紛爭前提下,重視兒少最佳利益的展現,提醒了與會成員於家事案件中,不論是關於人還是關於金錢議題,在處理過程中都需要更細膩的理解與角色身分的同理。

       研習過程中,講座透過精采的親子會面交往及改定未成年子女親權實務案例解析,提醒了高衝突父母於法院的權力關係,調解委員須避免落入單方故事陳述的權力對話關係,同時善用法院家事網絡團隊的合作及資源連結的重要性,並提供了關於家事事件的幾個重要調解策略:

一、確認目標:釐清本次調解是當事人的利益?全局的利益?此時此刻的利益?還是長期的利益?

二、同理情緒,理解對造:切勿指責當事人,回應其論述一定有一個好的理由。

三、擴大思考:協助雙方當事人思考各種不同的可能性及後果。

四、拉進現實:我要什麼、時間成本、訴訟成本與資源成本。

五、協助當事人開始一小步行動,累積成功經驗。

六、重新界定:當事人的言語、行為好的意圖與底下的意圖。

七、設停損與面對未來的改變。

       本次研習透由講座精彩的實務經驗分享,生動有趣的案例研討,與會成員踴躍發言討論,有歡笑有發人省思之處,有提醒有專業知能的增長學習,活動順利圓滿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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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布日期:111-01-20
  • 更新日期:111-01-20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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