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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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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857號劉文俊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文俊之不動產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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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110司執孝字第585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文俊之不動產第一次拍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5857號債權人玉山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劉文俊間拍賣抵押物或質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6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1-06-16
  • 更新日期:111-06-1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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