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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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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144號周世宗之詢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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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111司執仁字第414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世宗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4144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周世宗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31  日
民事執行處仁股書記官駱亦豪

股       別:仁股
 

  • 發布日期:111-10-31
  • 更新日期:111-10-31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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