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存字第178號潘國文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1 年 12 月 20 日
發文字號:(111)存  字第 178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1年度存字第178號提存人杜志玲與受取權人潘國文間清償,提存物為新台幣參萬柒仟捌佰陸拾陸,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一件,受取權人潘國文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陳宏城
 

  • 發布日期:111-12-20
  • 更新日期:111-12-20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