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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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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0號鄭安妮即鄭長華之繼承人之扣押股票執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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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5月4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112司執助仁字第7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鄭安妮即鄭長華之繼承人之扣押股票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助字第70號債權人嘉聯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鄭長華(歿)、鄭淇佑即鄭長華之繼承人、鄭安妮即鄭長華之繼承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4   日
民事執行處仁股書記官駱亦豪

股       別:仁股
 

  • 發布日期:112-05-04
  • 更新日期:112-05-04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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