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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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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26號日商恩沛股份有限公司之補正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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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5月29日
花院楓民卯112消債更字第26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即債權人日商恩沛股份有限公司之補正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2年度消債更字第26號更生事件事件相對人即債權人日商恩沛股份有限公司

            應為送達處所不明,應對其送達之補正函一件,經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於庭期前隨時前來本庭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粘貼牌示處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汪郁棨

中華民國112年5月29日

  • 發布日期:112-05-29
  • 更新日期:112-05-2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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