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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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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482號田秀銀即李秀銀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田秀銀即李秀銀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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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8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111司執孝字第648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田秀銀即李秀銀之分配期日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6482號債權人裕融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1司執6482)等與債務人田秀銀即李秀銀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6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2-06-08
  • 更新日期:112-06-08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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