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存字第73號薛文夫之提存通知書

字型大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2 年 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112)存  字第  73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2年度存字第73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110司執10496號)明股司法事務官與受取權人薛文夫間清償,提存物為新台幣參佰玖拾壹萬壹仟陸佰伍拾壹,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一件,受取權人陳民宗、許進木、薛文夫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陳宏城
 

  • 發布日期:112-06-26
  • 更新日期:112-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