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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6048號邱桂蓮即林邱桂蓮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桂蓮即林邱桂蓮之囑託查封函、鑑價函各1件。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13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112司執忠字第1604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桂蓮即林邱桂蓮之囑託查封函、鑑價函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6048號債權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邱桂蓮即林邱桂蓮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1 月 13 日
民事執行處忠股書記官張任萱
- 發布日期:112-11-15
- 更新日期:112-11-15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