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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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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86號彭萬億、彭萬發、彭芷璇之送上訴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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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花院楓民寅109訴字第386號
 
主    旨:公示送達彭萬億、彭萬發、彭芷璇之送上訴函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訴字第38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送上訴函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彭萬億等三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粘貼牌示處之日起,經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林政良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 發布日期:112-12-04
  • 更新日期:112-12-04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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