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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86號彭萬億、彭萬發、彭芷璇之送上訴函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花院楓民寅109訴字第386號
主 旨:公示送達彭萬億、彭萬發、彭芷璇之送上訴函各一件。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09年度訴字第38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送上訴函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彭萬億等三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粘貼牌示處之日起,經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林政良
中華民國112年12月4日
- 發布日期:112-12-04
- 更新日期:112-12-04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