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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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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更字第26號日商恩沛股份有限公司之送抗告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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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花院楓民卯112消債更字第26號
 
主    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即債權人日商恩沛股份有限公司之送抗告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第1、2項。
公告事項:
      一、本案為112年度消債更字第26號更生事件,該當事人日商恩沛股份有限公司應為送達處所不明,應對之

             送達之送抗告函一件,經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二、應送達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庭址設花蓮市球崙1路286號)。
      三、上開送達,自公告黏貼牌示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書記官  汪郁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1日

  • 發布日期:112-12-11
  • 更新日期:112-12-11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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