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122號李秋樺即李秋鳳之執行命令1件(移轉薪資命令)

字型大小: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2日
發文字號:花院楓112司執禮字第512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秋樺即李秋鳳之執行命令1件(移轉薪資命令)。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5122號債權人仲信資融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秋樺即李秋鳳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12  月  12  日
民事執行處禮股書記官馬文慶
 

  • 發布日期:112-12-12
  • 更新日期:112-12-12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