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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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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16號賴新進即賴鎮祥之繼承人之提存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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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113)存  字第  1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16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111司執5278號)明股司法事務官與受取權人賴新進即賴鎮祥之繼承人間清償,提存物為新台幣壹拾參萬陸仟參佰壹拾陸元整,應送達之提存通知書一件,受取權人賴新進即賴鎮祥之繼承人、賴姿茵即賴鎮祥之繼承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第3款、第3項)、第151條第1、2項。

                   主 任 陳宏城
 

  • 發布日期:113-01-24
  • 更新日期:113-01-24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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