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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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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599號楊忠緯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忠緯(112司執20914)之補正通知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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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
發文字號:花院胤111司執忠字第75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楊忠緯(112司執20914)之補正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司執字第7599號債權人章建華等與債務人楊國飛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民事執行處忠股書記官黃慧中
 

  • 發布日期:113-02-05
  • 更新日期:113-02-05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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