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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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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01874號陳蕎吟即陳紀樺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蕎吟即陳紀樺之執行命令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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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8日
發文字號:花院胤113司執孝字第1874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蕎吟即陳紀樺之執行命令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1874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蕎吟即陳紀樺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8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0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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