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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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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司執字第019946號林豈葳即東拓企業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豈葳即東拓企業之書函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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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2日
發文字號:花院胤110司執孝字第1994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林豈葳即東拓企業之書函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司執字第19946號債權人張銘峰等與債務人林豈葳即東拓企業間清償票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孝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3-22
  • 更新日期:113-03-22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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