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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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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28440號周二郎之詢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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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花院胤112司執明字第28440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周二郎之詢價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28440號債權人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周二郎間拍賣抵押物或質物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7  日
民事執行處明股書記官鄭慧婷
 

  • 發布日期:113-03-27
  • 更新日期:113-03-27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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