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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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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10306號張昌光之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昌光之查封登記函、鑑價及詢價通知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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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花院胤112司執信字第1030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張昌光之查封登記函、鑑價及詢價通知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306號債權人星展(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債權人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張昌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信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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