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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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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儲備聘用法官助理(甄試組)筆試地點、試場座次表、搭車須知及防疫須知等事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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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公告本院109年儲備聘用法官助理(甄試組)筆試地點、試場座次表、搭車須知及防疫須知等事項。

依據:本院109年儲備聘用法官助理甄選(試)簡章。

公告事項:

一、筆試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9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30分準時進行考試,請提早於10時10分前到場(附件1:筆試時程表)。

(二)地點:花蓮市府前路15號(本院院址;本院法庭大樓3樓少年輔導教室)。

二、符合筆試資格人員應試編號及試場座次表如附件2、3。

三、本次考試不製發准考證,請依簡章規定攜帶國民身分證及駕照或健保卡(雙證件),按應試座次編號應考,並將雙證件置於座位左上角,以供查驗,未帶雙證件者不得應考。

四、規定筆試時間開始後,除第1節10分鐘內得准應試外,其餘各節均應準時應試,逾時不得應試。每節筆試開始45分鐘內不准離場。

五、考試時應服從監場人員指導,不准交談窺視,除必要應用文具外,其他物品請放置指定位置(試場前後空處)。手機等通訊器材請務必關機並置於隨身提袋內。試卷應以黑或藍色原子筆或鋼筆作答。

六、請遵守試場規則,違者視情節輕重依試場規則第15條至第18條規定(附件4)不得應考或予以扣分。

七、搭乘本院提供之交通車人員,請於花蓮火車站前站出站,並於上午9時45分前上車就座,逾時不候。當日考畢後,搭車之考生請於本院前門上車,交通車訂於下午5時至5時30分前往花蓮火車站。

八、又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當日應試人員請全程配帶口罩始得應試,如有發燒(攝氏37.5度以上)情形,不得入場應試。另當日不開放陪考人員進入院區,請避免親友陪考。

九、如近期有出國旅遊史,務請於3月25日前來電告知,以利本院預做相關因應措施。

十、如遇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之因素致無法如期舉行甄試,將另行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公告。

檔案下載

  • 01-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公告pdf
  • 附件1-109年筆試時程表pdf
  • 附件2-109年應試人員及編號pdf
  • 附件3-109年法助甄試試場座位表pdf
  • 附件4-試場規則15-18條pdf
  • 發布日期:109-03-19
  • 更新日期:109-03-19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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