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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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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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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簡章

為提供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接觸司法實務的多元化管道,以培育優良司法人才,善盡社會責任,特招募大學法律系(所)學生於暑假期間赴本院工讀,歡迎符合資格之在學學生報名應徵。

 

一、應徵資格

(一)公私立大專院校法律系(所)學生,於本案實施期間仍具在學學生資格者。

(二)家庭清寒或遭遇變故或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學生,優先考量進用,例示如下:

1、生活扶助戶(檢附政府機關開立之低收入證明;村、鄰、里長個人或辦公室均非前述「政府機關」)

2、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受重傷,或罹患重病(檢附醫療機構開立之證明)

3、父母或監護人一方失業(檢附非自願性離職證明)

4、單親扶養家庭(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5、原住民族身分(檢附3個月內戶籍謄本)

 

二、薪資待遇:每月新台幣24,000元。

(一)曠職或事、病假,扣薪基準每日8小時,每小時100元。

(二)工讀生勞、健保自負額及勞工退休自提儲金,由本院自薪資內扣繳,交通、膳食、住宿自理。

 

三、招募名額:正取3名,備取3名。

 

四、工作內容:主要例示如下

(一)協助輸入當事人資料及卷證資料、整卷裝訂編頁、影印等業務。

(二)協助文書科收發登錄傳遞、檔卷分類上架、檔案回溯、圖書期刊整理等業務。

(三)督導人員臨時交辦之其他事務性或輔助性工作。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5月15日(星期五)止,以郵戳或快捷、快遞郵件之發件日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工讀地點: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花蓮市府前路15號)

 

七、工讀時間:自109年7月6日起至同年9月5日止,暑期期間二個月。

 

八、意者請填具所附報名表(請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網站」下載,網址:http://hld.judicial.gov.tw或電洽本院文書科陳科長索取:(03)8225144轉分機261)。

 

九、報名方式:限通訊報名,請將填妥之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郵遞或送至「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文書科 收」,並註明「應徵暑期工讀生」,地址:970花蓮市府前路15號。

 

十、審查與進用:報名文件經審查後,合則通知進用;不合恕不另行通知、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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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表doc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09年度招募大學法律系(所)暑期工讀生報名表odt
  • 發布日期:109-04-13
  • 更新日期:109-04-13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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