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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法警、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類科正額錄取分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注意事項、應填表件及應備文件。
請依法官學院調訓函,依時前往法官學院報到參加專業訓練。
請先開啟附件1(111司特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並詳閱。
請參酌附件2「0至13報到相關表件填寫範例」檔之填寫內容方式,開啟附件3、4報到相關表件(空白表)及臨時宿舍申請表完成填列。
除『編號2~5應備文件須於111年12月29日前先行回傳』本院人事室外;其他應填表件、應備文件等,請依本院111年司法特考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所列各類科返院報到時間至本院(花蓮市府前路15號)人事室辦理返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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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1-12-23
- 更新日期:111-12-23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