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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更正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國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更一版)事宜
主旨:公告更正本院民國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更一版)事宜。
依據:國民法官法施行細則第55條第4項、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職權行使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之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前於111年10月13日造具完畢。
二、本院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依國民法官法第20條之備選國民法官申告內容,認為有再次審查備選國民法官資格之必要,經審查確認複選名冊中有備選國民法官38人不具國民法官法第12條第1項所定資格或有第13條、第14條所定情形,爰依法移除,並於112年6月15日更正複選名冊完畢(更一版)。
三、複選名冊於更正前有備選國民法官3853人,更正後有備選國民法官38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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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112年度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公告pdf
- 發布日期:112-06-16
- 更新日期:112-06-1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