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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執達員、法警、五等考試錄事、庭務員類科正額錄取分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注意事項、應填表件及應備文件。
一、請依函、依時至指定處所報到。
二、請先開啟附件1(112司特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並詳閱。
三、請參酌附件2「1至13報到相關表件填寫範例」檔之填寫內容方式,開啟附件3「職員報到書等相關表件(空白表)」完成填列。
四、請參酌附件4「公務人員履歷表(綜合)(範例)」之填寫內容方式,開啟附件5「公務人員履歷表(空白)」完成填列。
五、除報到注意事項第三點應備文件之『編號2~5應備文件須於112年12月26日前先行回傳』本院人事室外;其他應填表件、應備文件等,請依本院112年司法特考分發人員報到注意事項所列各類科返院報到時間至本院(花蓮市府前路15號)人事室辦理返院報到。
註1:附件3內含「借用臨時宿舍申請表」及「包裹郵寄封面」,
註2:臨時宿舍如無借用需求,亦請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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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112-12-22
- 更新日期:112-12-22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