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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司法院辦理109年律師轉任法官遴選作業相關資料,請各界踴躍提供意見。
司法院為辦理109年律師自行申請轉任法官遴選作業需要,請本院同仁暨各界提供意見並填具表件1陳述意見表(詳如附加檔)後,於109年10月30日前傳送司法院,相關訊息並公告於司法院網站﹝司法院全球資訊網首頁\業務綜覽\人事專區\轉任法官\律師轉任法官(https://www.judicial.gov.tw/tw/cp-113-81110-eee1b-1.html)。
- 發布日期:109-09-10
- 更新日期:109-09-10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