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存所匯款專戶為臺灣銀行花蓮分行,帳號:018040000099,戶名:花蓮
地方法院匯款專戶。
二、匯款時,應註明「提存人姓名」。
三、匯款後,請以電話(03)8225144轉210或211,與本院提存所洽訂辦理提存
之日期。(本院提存所需於收受銀行正式匯款資料,始能辦理後續提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