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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櫃繳費方式須知
本院臨櫃繳費方式:
- 信用卡
- 金融卡
- 手機行動支付(台灣Pay、Apple Pay、Samsung Pay、Android Pay)
- 悠遊卡
- 現金
- 支票
- 匯票
本院於107年12月1日起新增信用卡繳費方式(不適用於刑事保證金、民事執行案款及提存款之繳納),使用信用卡繳費,以已參加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簽約合作辦理信用卡業務之發卡機構所發行之信用卡為限。
使用「台灣Pay」行動支付繳費,請先從智慧型手機下載此APP並綁定金融卡即可輕鬆完成繳費(本院QR Code掃碼收付不提供綁定信用卡之「台灣Pay」繳費)。
本院於聯合服務中心收費櫃台及夜間/假日具保之法警室提供金融卡POS機,方便民眾使用金融卡直接繳納各項規費和刑事案件夜間/假日交保使用;金融卡繳費,繳費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0萬元。
多元化繳費衍生之手續費用,為金融機構提供服務所收取之費用,並非由法院收取,並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 發布日期:110-05-06
- 更新日期:110-05-06
- 發布單位: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訴訟輔導科